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4-17 17:40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的规定:

  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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