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老师能不能解释更通俗易懂,我我怎么不太懂,谢谢
一休哥
于2019-04-18 16:03 发布 11933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4-18 16:07
就是收购农产品,从2019年4月1日开始,购进农产品时按9%抵扣进项税,在生产领用时加计扣除1%,最终抵扣进项税10%,按13%进行销售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的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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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哥 追问
2019-04-18 16:13
江老师 解答
2019-04-18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