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用水泥时,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没看见第一年抵扣的60%,直接是第二年的40%
先森环
于2019-04-25 10:09 发布 825次浏览


- 送心意
叶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4-25 10:13
这里是因为原来的进项已经抵过了,所以只要把40%进项转出就行了。
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核算领用水泥的进项税额中以后期间可抵扣的部分(40%)。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64 000x40%) 25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600
所以是无误的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