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东西,对方开的普票的销售方跟我们支付款项的收款方名称不一致,都说这样不行。可是公司员工在外购买东西,取的销售方开的普票回来报销,购买方是我公司名称,但是付款还是要给员工个人,这样怎么就可以?这也不是三流合一啊
聆听
于2019-04-26 06:43 发布 2850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4-26 06:46
你好,员工正常的费用报销是可以的,你比如你员工出差开回来的住宿费,难道你单位里要把款打到宾馆里去吗?肯定是员工报销的打给员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发票,难道你要把款打到高速公路去吗?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员工正常的费用报销是可以的,你比如你员工出差开回来的住宿费,难道你单位里要把款打到宾馆里去吗?肯定是员工报销的打给员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发票,难道你要把款打到高速公路去吗?
2019-04-26 06:46:12

你好,不可以的,付给开发票的销售方。
2019-04-25 14:46:19

需要对方出一个委托收款证明。
2020-03-30 12:40:37

你好!1、普票开给个人的可以纳税人识别号和开户行不写,2、发票要开对方单位名称,不然对方无法使用报销
2018-05-16 15:35:45

你好 ; 不可以的 。 抬头是必须要开的
2021-12-22 10:05:4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