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开酒店的,我们呢2017年11月开业,2017年年底12月25日需要支付房东2018年1,2,3月房租,因账面上的钱不足,且向其它股东借了2万,然后这笔账款于2017年12月31日返还给这位股东,因为从开业至今股东分红从未按照利润金额分红,只是账目有多少钱便分红下去,现在呢算了一份2017年至2019年的一份利润表,请问现在这笔25万是否需要用总利润减去这笔2万的钱呢?
无限的水杯
于2019-04-27 23:35 发布 4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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