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早,总承包方给我们公司(分包方)打进度款到我们对公户的时候,都是扣了各种税费之后才给我们打的钱,但是交的税又不是以我们公司名义交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idear
于2015-08-19 08:39 发布 834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5-08-19 08:53
之前有两笔进度款她们已经代扣了,我们该怎么挽救呢?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
相关问题讨论
你们要自行缴税的,他们不能代扣,
2015-08-19 08:50:39
B、C,D要交税
B:按照收到A的钱-支付给C的款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C:按照收到B的钱-支付给D的款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D:按照收到C的款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2015-09-16 18:24:13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同时,按照规定,总承包人属于法定的代扣代缴纳税义务人,在与分包方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还应以与分包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为依据计算并代扣代缴其营业税。总承包人代扣代缴分包人营业税后,应按规定对分包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分包人以此作为其完税凭证。 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往往涉及多个行政区域,而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由于地方利益竞争,在纳税实践中分包工程的纳税地点有时也成为焦点问题。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总承包人应该按照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扣缴分包或转包人应缴的营业税,即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在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代扣代缴,具体来说就是:①非跨省工程的分包或转包,由扣缴人在工程所在地代扣代缴。②跨省工程的分包或转包,由扣缴人在扣缴人的机构所在地代扣代缴;如果分包或转包人将工程再一次分包或转包出去,有一段工程仍是跨省工程,该段跨省工程的营业税亦由总承包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代扣代缴
2014-10-16 22:03:36
协议怎么写,如果是按吨煤给收购款的话,就开增值税发票,建筑工程发票一般是指有资质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预算、决算等资料齐全,如煤矿土建工程的承包等应开具工程发票,你说的应该是开增值税发票的。
2014-09-10 21:08:06
您好!一般这样的,对方都是给你们开建筑工程发票。现在属于地税。
2016-03-17 13: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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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 解答
2015-08-19 08:50
罗老师 解答
2015-08-19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