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有一项特别地域管辖是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和被告住所地),这里的票据票据支付地是什么意思呢?不知道指哪里
衣欣不xi
于2019-04-30 06:57 发布 3861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4-30 06:59
你好
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2019-04-30 06:59:48
您好,选项AD所述正确,不当选
2023-07-18 08:06:17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7-03-25 21:34:03
同学你好
a就是正常原告应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c是被告失踪了,所以只能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d被告被监禁,住所地不确定,所以也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020-08-29 08:57:12
同学你好
民事诉讼中才会涉及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应是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2020-08-28 15: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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