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一家公司定制一批礼品,并委托该公司进行运输快递。该公司实际也是委托其他快递公司进行快递活动。这家公司开给我们,运费的17%的增值税发票。对方公司的解释:以销售产品为主兼营应税劳务的一般纳税人,并且所提供劳务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按照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税基础包含了代垫的费用,比如运费。 是可以这样开发票么?
寂寞的帆布鞋
于2014-09-22 20:06 发布 679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