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是记入委托加工物资,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记入应交消费税,这怎么理解
差不多先生
于2019-05-03 21:40 发布 579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5-03 21:42
你好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出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所以之前在委托加工环节代收的消费税就需要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代收的消费税可以抵扣,所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用来抵扣销售环节计提的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方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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