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在政府会计的预算会计体系中,书上说行政支出科目应当分别按照“财政拨款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问题一:那么行政支出下面这五个科目是平行的科目嘛? 问题二:设置明细科目时,是否需要在“财政拨款支出”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如果需要,那么“财政拨款支出”科目下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跟“行政支出”下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什么区别?
和谐的小蜜蜂
于2019-05-07 10:14 发布 12388次浏览
- 送心意
姜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
2019-05-07 10:48
问题一、行政支出下面的五个科目不是平行的,行政支出是一级科目;财政拨款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是二级科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三级科目。问题二、设置明细科目,明细科目下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只是在资金来源上有区别。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