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柏玉莲
于2019-05-07 18:16 发布 103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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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洪老师
职称: 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2019-05-07 18:17
你好,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
二、税务登记证办理的期限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柏玉莲 追问
2019-05-07 18:22
小洪老师 解答
2019-05-07 18:25
柏玉莲 追问
2019-05-07 18:30
小洪老师 解答
2019-05-07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