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事业单位下de一个企业,之前的股东是事业单位的同志挂着,现在不行了,把股东改成自己企业的同事,这个股权转让都是无偿转让的,这个形成的个税,做在企业的费用里可以吗? (之前的股东没在这个单位拿一分工资,没有分红,什么都没有,就是挂个名的)
青春侠
于2019-05-08 08:57 发布 850次浏览
- 送心意
丁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5-08 09:04
对于无偿赠与获取的不征税的股权再转让的,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股权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个税应该是受让人承担,不应计入企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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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侠 追问
2019-05-08 09:26
丁老师 解答
2019-05-08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