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5-08 10:09
您好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缴纳的 没有缴纳增值税 附加税当然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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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吗
2018-11-13 15: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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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免的。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29日
2017-08-24 20: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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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是的呢,是减半征收的呢,附加税
2019-05-09 14: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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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不享受减免
2019-03-11 14: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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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017-05-24 15: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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