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木业公司4月接到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试点实施办法 里面算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公式是: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我们专管员也推送了备案信息是这个投入产出法 那是不是以前的加计扣除法不能算了 ,以前是购进原木直接抵扣9% 做成刨板再抵扣1%的 是不是加计扣除法不能再用而是才去投入产出法
悟空少爷
于2019-05-10 10:47 发布 175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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