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请问研究阶段的费用化支出能加计50%扣除吗
冬天的雪
于2019-05-13 10:45 发布 5862次浏览
- 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2019-05-13 10:51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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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 追问
2019-05-13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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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