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上市公司为什么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上市公司,自然人在一起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为什么不需要通过全体一致同意吸收新的合伙人?
宋英
于2019-05-14 16:19 发布 5727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小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5-14 16:26
你好,同学,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如果成为普通合伙人,就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利于保护国有资产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不宜允许其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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