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公司外贸单位,要求不管收没收到款先申请出口退税,加快资金流转,现在我发现,有家单位去年发的货,至今款未到,说是客户甩货,现在保险赔偿一部分,还有22%的货款到不了账,那现在如何处理?
钱来也
于2019-05-15 11:00 发布 1242次浏览
- 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5-15 15:14
根据国税公告2013 30号要求,对出口货物享受退税的,必须在出口次年4月份申报期结束前收齐外汇。对于未收汇的,可根据情况看是否符合国税公告2013 30号附件3规定的9类视同收汇情况,即符合视同收汇的,外汇货款虽然没有收回但仍视同已经收汇可以办理退税
你这种可以视同收汇,不影响退税,不用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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