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5-20 15:43

你好, 纳税调增事项主要有:

1.超标的业务招待费,超过税法允许抵扣的工资金额;

2.行政性罚款;

3.除通过制定的福利机构进行的捐赠以外的其他捐赠,只有通过专门的福利机构进行捐赠的部分才允许扣除,其他的比如直接对外捐赠不允许扣除。

4.暂时性差异中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该调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调减事项主要有:

1.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

2.加计扣除的折旧费和加计扣除的残疾人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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