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5-21 19:37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按这个算2018年1季度平均值=(2017年12月期末值+2018年3月期末值)÷2
2018年2季度平均值=(2018年3月期末值+2018年6月期末值)÷2
2018年3季度平均值=(2018年6月期末值+2018年9月期末值)÷2
2018年4季度平均值=(2018年9月期末值+2018年12月期末值)÷2
(2018年1季度平均值+2018年2季度平均值+2018年3季度平均值+2018年4季度平均值)/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四、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按 照本通知的规定,积极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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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小微企业执行
2019-03-06 10:51:59
你好!你们享受的什么优惠政策?
2022-03-31 13:58:47
小微企业只需要填列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2022-03-24 10:27:58
同学你好,根据以下文件要求,小微企业需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实际操作中,除了以上表格外,期间费用表,弥补亏损表,固定资产折旧表,也是需要填写的。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有关精神,现就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修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三、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四、除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五、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等规定的企业。上述政策规定发生调整的,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17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2021-05-16 22:45:53
你看提示,你是不是小微企业,是不是有空格
2020-05-28 1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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