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一家盈利性医疗机构,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医院一直都是租房经营的,现在当地政府有一块地要拍卖,我们想去竞买那块地来盖医院,老板为了后期可以减少上税成本,在考虑是以他个人名义买下那块地来盖好房子租给医院使用还是直接以医院的名义去买那块地来盖房子,请问从税务的合法性和支出上看,到底哪种方案要可行一些?我们现在做了免税备案,增值税和附加税不上的,只有生产经营所得税和印花税,还有工资薪金所得税
a贤妻晾母!
于2019-05-21 22:14 发布 148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5-21 22:41
同学。个人独资企业,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期初都是一样的,因为不存在 分红时的个税。
我建议是以公司名义,这样可以作为你企业的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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