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疑问,一个人有两处收入并且都有1万多,那可以都按工资薪金所得发放吗? 2、现在个税汇算都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如果一处开始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税,工资南昌发,劳务九江发,必定导致汇算会退税,他汇算实在南昌,那办退税这块应该也是南昌,但当时多交肯定是九江那劳务报酬部分多交,南昌汇算可退回吗? 3、如果一处按劳务报酬部分汇算是不是可以扣20%成本?而两处都按工资薪金就没得扣,那一处按劳务 一处按工资就比两处都按工资缴税相对少点吧?
喳喳
于2019-05-25 11:24 发布 1000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