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餐饮单位,A单位为一般纳税人购入一批桌椅,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其中部分桌椅调给B单位(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如何处理,税务如何处理?就是这种情况,具体的分录与税务如何处理?目前单位使用分割单将发票分割给对方,A单位将进项转出,是否合理?
地下钻出个琼弟弟
于2019-05-28 16:27 发布 833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9-05-28 17:49
您好,您调给B单位,相当于是卖给B单位是吧,我觉得您最好的办法是退给销售方,然后让销售方再重新开发票给B.
您使用分割单,那应该还需要有分割发票,A是需要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借其他应收款-B公司 贷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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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规模纳税人给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开给小规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不可以抵扣。
2020-07-06 20:25:06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可以抵扣,开专票时是需要代开的
2019-04-18 21:15:32
你好,是的呢,只能开具百分之3的
2021-10-25 16:11:39
可以的
但是最好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015-12-25 15:07:58
可以,只要是真实的交易。
2015-12-25 0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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