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5-29 13:4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自2018年度开始准予税前扣除;

  如果是2018年之前支付的雇主责任险,能否税前扣除,须看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对此有无地方性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文件出台之前,有些省税务机关对此有地方性规定,应遵循地方性规定确定能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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