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上次问过这个事情 还是不太明白 就是帮忙给别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合同 账款是通过公账走的 收到30万的进项增值税 我再开出去30.万的销项票,对于我公司税务方面合适吗?向他还用收取什么费用吗?
勤劳的夏天
于2015-09-08 11:10 发布 8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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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09-08 11:14
税务上就是虚开发票。因为你开了销项,收入增加了,在一定税负率的情况下,你增值税要多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这些都要多交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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