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5-31 17:52

你好 就是你应收应付 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的往来  与你的下游客户或者你的上游供应商 或者公司员工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款项往来

百合(信志) 追问

2019-05-31 17:55

哦,往来款有什么特殊规定和要求吗

meizi老师 解答

2019-05-31 18:10

你好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文关于强化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独立从事劳务活动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批复江苏省地税局《关于以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中明确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应依法征税。同时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百合(信志) 追问

2019-05-31 19:30

老师,往来款用还上吗

meizi老师 解答

2019-05-31 19:54

要还,特别是股东借款,年底还,上面政策说了,你好好看看

百合(信志) 追问

2019-05-31 21:01

老师,我是公司出纳,如果往出取款的时候,用什么方式,把款取出来,不用还款呢

百合(信志) 追问

2019-05-31 21:08

比如,开的发票是设备款或者是技术服务费,我们需要支付工人的工资和其他很多费用,取款的时候,以工资和薪酬还有其他形式的款项,把款取出来,是不是就不用还款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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