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被税务机关检查时发现2018年12月有一笔未开票收入(后续会开出发票),应税务要求增加了收入并在五月上交了相应的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滞纳金、印花税,应如何编制分录?
和谐的发带
于2019-06-04 21:06 发布 682次浏览
- 送心意
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6-04 21:29
收入借银行贷款等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计提所得税和印花税,附加税
借以前年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应交税费印花税
应交税费附加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未交增值税
附加税
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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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 解答
2019-06-04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