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外贸出口公司,去年出的货在今年退税时出现了失控发票,税务让我提供了去年出货的相关资料过去,其中有一家单位我们提供给税务的入库时间是6月10日,我们出货是在7月6日出的,供应商开发票是开的7月20日,现在要对口径,供应商的出货时间也要写在6月10日,但是在7月份才开的票,就延迟了交税,这种怎么给税务解释延迟开票的原因,税务认同一点,不会对延迟确认收入罚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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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6-05 09:31 发布 661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9-06-05 09:38
您好,这主要是对方单位有没有先确认收入,也就是他6月份有没有确认收入,应该来说他是应该确认收入的 ,严格来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是以开票的,我们出口企业有个特殊情况是为了进货发票和报关单一致,有会延迟开票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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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5 09:42
文老师 解答
2019-06-05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