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A购进B的货物,合同约定支付承兑汇票100万,实际支付时,A按银行贴息后的价款支付95万的银行转账,B给A开具100万的发票。A公司少支付的5万是按贴息交增值税?还是按折让做进项税额转出?依据什么?谢谢老师!!
努力努力再努力x
于2019-06-05 10:13 发布 91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6-05 10:16
同学。没有具体哪一条政策规定你这种情况。根据其他相关政策
首先,如果这5万是给你支付承兑,他给你的并不是汇票,那么你是不能按贴息处理的。
然后对于少付的5万,也没有在发票上单独开具。也不能直接冲减收入。
考虑按现金折扣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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