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06-10 12:11
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入类单据自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数量和金额与各次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其计算公式如下: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
举例:
在第一次发出时,期初是300,2万。8日风入200,2.2万,到10日发出时,共计500,4.2万。则加权平均单价为4.2万除以500件等于 84元。
所以10日发出的成本为400*84=33600元。
10日余额为100件,8400元。从10日到28日第二次发出做为一个“月”来计算。期初就是10日的余额 100件,8400元,入库为20日购入300件,2.3万,合计为400件,3.14万。则加权平均单价为3.14/400=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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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原材料节支,借方记入材料成本差异,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2022-02-09 22:42:10

您好,不可以的。材料成本差异是在计划成本法下才产生的。
1.购入材料时按实际成本计入“材料采购”科目: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验收入库后按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两者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中核算: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或)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2020-07-19 07:49:52

你好,你单位是按计划成本核算吗
2018-12-04 09:24:11

你好,计划成本核算下,领料单上核算的是计划价,需要根据材料成本差异进行结转
2022-02-17 16:23:11

结转材料发出的成本时,只能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科目和“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材料成本差异”是“原材料”的附属科目,以确定其实际价值。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蓝”字、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贷方。(如果用“蓝字”计入“原材料”科目的借方,就改变了“原材料”科目的真实情况,不符合真实性原则。)
2020-05-20 13: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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