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6-10 14:17

你好,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是适用的

晃悠悠 追问

2019-06-10 14:18

个人独资企业还分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是吗

邹老师 解答

2019-06-10 14:22

你好,个人独资企业分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

晃悠悠 追问

2019-06-10 14:58

老师:个体工商户个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邹老师 解答

2019-06-10 14:59

你好,就是设立的依据不同
一个是依据个体户登记条例登记的
一个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的

晃悠悠 追问

2019-06-10 15:18

个体户能开发票吗

邹老师 解答

2019-06-10 15:19

你好,是可以根据收入情况开具发票的

晃悠悠 追问

2019-06-10 15:40

老师:如果我给个体户工钱,个体户给我提供发票,我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

邹老师 解答

2019-06-10 15:41

你好,不需要,由个体户自行申报的

晃悠悠 追问

2019-06-10 16:03

老师:我们在一个园区租房子,她提供不了发票,然后呢跟我们收电费,她集中去交电费,国家电力局给她开发票,又给不了我们发票这种情况有什么好办法吗

邹老师 解答

2019-06-10 16:08

你好,那就只能是做无票费用,汇算清缴做纳税调增处理了

晃悠悠 追问

2019-06-10 16:27

我可以自己去税务局代开吗,

晃悠悠 追问

2019-06-10 16:27

税率是多少

邹老师 解答

2019-06-10 16:28

你好,不可以,这个是需要出租方提供相关发票入账才是的

晃悠悠 追问

2019-06-10 16:48

是不是出租方是个人才能代开

邹老师 解答

2019-06-10 16:49

你好,是的,个人才需要去代开,单位就可以自己开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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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季度不超三十万的话普票免税
2023-12-12 09:46:53
你好 一般纳税人,月度收入低于10万,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小规模,月度收入低于10万,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月度收入低于3万,季度低于9万,免征增值税
2018-06-26 11:04:23
你好同学,2023年一般纳税人是没有新政策的哈,小规模单位是普通发票,必须按照百分之一来填开发票,然后专用发票的话,既可以选择1%,也可以选择百分之三,一个季度30万以内的普通发票是免增值税的。
2023-06-15 09:49:17
根据财税10号公告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的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
2022-04-06 21:30:11
可以看一下财税2022年10号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1日
2022-03-14 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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