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销售自产货物,1笔2018年4月一般贸易出口的报关单,于2019年4月开具0税率发票,该发票的RMB为117元,还未申报出口退税,税务局要求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5月发票开具的免抵退收入为300元 现,借:主营业务收入—外销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100/销项税17 入账 填报增值税附表一时于13%的货物栏/开具其他发票列填入销售额100,销项税17;于免抵退税收入栏填入销售额183,增值税征管系统显示征管系统比对不通过,报表销售额与征管系统差了17,无法申报增值税 想问下到底该笔视同内销征税的收入如何调整入账?填报增值税?
莉
于2019-06-10 18:12 发布 12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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