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政策做帐的时候怎么做分录?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提高企业创业创新积极性,国家出台了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现将政策要点告知如下: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2.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3.企业在2018年预缴时未享受的,可以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2019年5月31日前)。4.企业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无需备案,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爱群
于2019-06-12 13:48 发布 93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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