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陈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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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月度收入低于10万,季度低于30万免征增值税,附加税。超过了附加税可以减半征收。
2021-01-21 17:39:35
同学你好
这个就是小微的优惠政策和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其他没有
2020-10-26 09:43:53
你好 有很多
这里找一些 您看有您用的吗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有优惠政策吗?
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参与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残疾人员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经本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征的范围和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 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2021-07-06 16:47:44
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目前在税这一块儿是一样的,都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30万以下季度增值税减免。社保这一块儿都是必须要购买的,同时也是要对员工的工资申报个税。税务和社保这一块儿,两者处理都是一致的,没有区别。
2020-01-08 23:06:00
按照收入计算的哦
2019-12-25 10: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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