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6-25 09:45
发票开具具体事项
1)一般纳税人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适用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依3%征收率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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