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因为2019.1月国地税合并,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应是月报,结果核定成季报,造成我们2019.1月申报一次 ,四月又更正申报一次,当时大厅申报时,只能抵增值税,附加税不让抵,附加税是又重新缴纳了 ,增值税但是还有450.09没抵完,所以就办理了退抵税 ,5月申报完,先去大厅抵了税,增值税因为不够,又另外从公司账户扣了税,附加税是直接从四月第二次交的附加税里抵了,想请问一下老师,就是退抵税这种情况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紫嫣
于2019-06-27 11:51 发布 7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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