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甲以我们集团另一家子公司乙的名义签下了一个卖货合同,有一百万,我们甲公司当然认为一百万直接入我们银行账户呀,可是客户丁公司只认乙公司,只跟乙签合同,那是不是乙要给我们的客户丁开发票啊,可是不需要乙公司发货,我们甲公司可以发货的, 可不可以梳理为以下这样,我们甲公司卖货给乙公司,商品出库,开发票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货后卖给丁公司,乙和丁签合同,乙给丁出库发货并开发票。丁给乙打款100万,乙给我们甲公司打100万。这样对于乙来说,乙进项销项相抵一点影响也没有,对于我们甲公司来说正常的卖给乙公司商品收到货款。对于丁公司来说满足了丁跟乙公司签合同收乙公司发票的要求。 我可以像以上那样处理么?
越来越
于2019-06-27 20:01 发布 1644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6-27 21:08
可以。但是要注意平价销售不能太多,否则会引起税务局的注意。特别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增值税税负差距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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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要注意平价销售不能太多,否则会引起税务局的注意。特别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增值税税负差距大的时候。
2019-06-27 21:08:05
您好,是的,先冲回10的收入,再按发票做收入。母公司代付的成本款,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
2017-11-26 15:52:56
学员你好,开票系统里的账户一般是基本户
2021-12-07 18:30:51
不是啊,一般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看你们总公司的安排
2018-07-23 22:55:09
您好,b 和c签订代付款协议就行
2023-09-12 1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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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21:13
轶尘老师 解答
2019-06-27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