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6-01-22 21:07
核定征税的小微企业,
2014
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
万元的,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B
类
)
)》第
6
行“应纳税所得额”与
15%
的乘积填入第
12
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免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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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解答
2016-01-22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