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假设公司是属于委托加工的性质。但是想走商贸形式。现在是这样的,原材料供应商那边无法给我们开具发票,加工工厂那边一直给我们开的加工费是开的库存商品,而不是加工费。所以这样会导致我们材料无票,商品成本单价只是加工费的单价。这样的话成本不对而且很低。想问,因为原材料那边供应商无法开票,能否直接让加工厂帮我们一起开?就是加工费和生产这批商品的材料的合计金额一起开库存商品出来,这样的话成本单价才对的上。然后我们对公转发票总金额这笔钱给他,他再用私户转回应付给原材料供应商那笔款给到我们这边的私户?这样操作可以吗?
没有快乐了
于2019-07-05 09:17 发布 85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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