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学堂答疑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07-08 14:13

您好!以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送环节不纳税,生产的最终产品对外销售的,正常纳税=180*15%=27,自产应税消费品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移送环节纳税,6*15%=0.9,直接对外出售5*15%=0.75,27+0.75+0.9=28.65

千与千寻 追问

2019-07-08 14:16

刚才不清楚怎么追问,其实答案是B老师。我提交答案的时候写成了我做错的答案了。

学堂答疑王老师 解答

2019-07-08 14:23

您好!我这边也看错了,以为移送的时候香水精的售价是6,其实移送1吨,和直接对外出售香水精的计税基础都是一样的,都是5,所以移送的时候视同销售,移送环节应纳消费税=5*15%=0.75,香水精对外销售=5*15%=0.75,香水对外销售180*15%=27,所以正确的应纳消费税税额=27+0.75+0.75=28.5

千与千寻 追问

2019-07-08 14:26

其实我最不明白的就是这两个5是哪里来的。

学堂答疑王老师 解答

2019-07-08 14:31

1吨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售价5*15%=0.75,还有1吨移送加工普通护肤品,普通护肤品是非应税消费品,将自产应税消费品加工非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在移送环节交税,计税基础为同期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都是1吨,量是一样的,那是不是价也是一样的,都是5万元呢,所以这里有两个5万,5*15%=0.75,有两个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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