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老师你好!这个是适合所有企业还是根据规模不小决定?
大衡小谦
于2019-07-09 16:19 发布 171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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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衡小谦 追问
2019-07-0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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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