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9-07-11 11:47

有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可以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

小叶子 追问

2019-07-11 11:52

是哪号文件?我计提了后面是不是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张艳老师 解答

2019-07-11 11:5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既然计提了,要结转营业外收入科目的。

小叶子 追问

2019-07-11 12:06

谢谢

张艳老师 解答

2019-07-11 17:00

您客气了,祝您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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