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07-17 14:52

无论所投资的永续债或优先股在发行方如何分类,投资方均可根据其持有意图和金融资产“四分类”的基本原则,确定对永续债或优先股的投资归入何种类别。由于此类证券一般在活跃市场有交易,且无明确到期日,因此多数可能是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大可能作为贷款和应收款项(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不符)或者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到期日固定”不符)。相应地,这类投资期末应按公允价值计量。
如果条款明确约定了定期支付固定利息的条款,则可以按期计提利息收入;没有明确定期支付利息的(如发行人可以自主决定推迟利息支付的),则不可以按期计提利息收入,只有在发行人宣布支付利息时才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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