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7-18 09:0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无偿提供自己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应缴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按1.2%的税率计算,由使用人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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