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一笔向股东借入款100万元,由于挂账时间太长,根本也无须偿还,但是又不想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转为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因此突发奇想,做了如下调账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股东 100万元 贷:资本公积 100万元 2018年下半年当地税局在进行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了隐藏在资本公积中的疑点数字100万元收益,依法要求企业调增了2017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缴了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等。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怎么的 ,老师
柚子天星
于2019-07-24 12:08 发布 1063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7-24 12:10
税务局的做法正确 你这个突发奇想在他们看来就是冲减不需要支付的债务 计入营业外收入 缴纳增值税
当时应该搞个协议 这100万相当于注资款 变更一下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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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子天星 追问
2019-07-24 12:12
轶尘老师 解答
2019-07-24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