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7-25 11:04
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
从会计制度上对计提的坏账比例没有要求,但审计时,一般超过40%计提比例的都会被重点关注,要求提供确凿证据。
税法上要求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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