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发现股东分红的所得项目错了怎么办?不是上市公司的,不知怎么的最后变成了上市公司。因为税率什么的都一样,导致现在才发现。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鲤鱼金毛
于2019-08-02 18:34 发布 1236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08-02 18:57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作废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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