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19-08-09 14:22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判断标准:四大行业销售额占公司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才能算加计扣除四大行业)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陈琳 追问

2019-08-09 15:02

附表四怎么填?填当月认证的进项税额吗

郭老师 解答

2019-08-09 15:19

本期发生额和实际抵扣额
填写进项税*10%

陈琳 追问

2019-08-09 16:13

需要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不

郭老师 解答

2019-08-09 16:16

加计扣除不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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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看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2019-11-04 16:33:45
小规模之前税率是3%的,现在是1%。
2021-06-30 10:49:19
您好,有的,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对7类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对2类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2019-07-20 17:21:45
你好这个选择农产品自产自销这个优惠,
2021-04-15 15:08:29
你好 小规模季度45万免增值税 4月1日起:小规模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都免征增值税 有效期: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六、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七、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021-12-02 18: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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