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08-09 17:21

您好,学员,不可以计入。

追问

2019-08-09 17:22

那开发间接费--营销设施建造费包括哪些费用,请帮忙详细说明

金子老师 解答

2019-08-09 19:50

营销设施建造费主要包括广告设施及发布费、销售环节改造费(会所、销售区域销售期间的现场设计、工程、装饰费)、临时销售通道的工程费用、售楼处装修装饰费、样板间费用等。
学员,我上面说的不太准确,再完善一下。
2010年8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解答,在土地增值税成本扣除问题中,开发间接费用不包括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在进行清算时,该费用作为销售费用处理。在实务操作中应视企业各自不同情况而定。
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应分不同情况处理:

(1)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小区内、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应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售楼部、样板房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2)房地产企业在主体内修建临时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

(3)房地产企业利用规划配套设施(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发生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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