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4-09-26 20:46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税[2012]15号文)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可见,根据情况,可入管理费用——职工工资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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