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份合同是20190307签订的,当时约定开票税率16,约定30%预收款在30个工作日内到账。 实际预收款是在20190506收到,发货是在七月份, 当时做了无票收入,现在对方要求开票,按13税率开票 这样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不是在4月1日以后,我能不能把之前的无票收入冲减,正常开票13税率的
靓丽的冷风
于2019-08-19 10:58 发布 951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实际预收款是在20190506收到,发货是在七月份, 那么你的纳税义务就是再4.1号之后啊 正常开具13%的发票
2019-08-19 11:14:51
你好!
货物发出时纳税义务发生
2019-08-22 11:06:51
你好,同学。
契税是产权转移时要交纳的。
2020-04-02 11:13:19
你好 一般是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产生了纳税义务
2019-04-01 14:40:38
纳税义务时间是这样判定的呢,比如你三月份已经销售,然后已经按无票收入申报了,这样的在四月份的时候就可以开原来16%岁率的发票。
2019-04-10 09:12:2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